1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李干杰指出,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勇于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时,李干杰说,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具体来讲,主要是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继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开展煤电机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公转铁”,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基本完成899个县级水源地3626个问题环境整治任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2513个。全面完成长江流域入河、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推进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完成2.5万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减少40.4%。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清废行动2019”发现的1254个问题中1163个完成整改。深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大力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命名表彰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五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核电厂和研究堆运行状况良好、建造质量受控。
六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开展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初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基本按期办结群众举报53.1万件。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4起。
二,积极主动服务“六稳”。
一是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成果开始实施。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许可。下放运输机场等9类项目环评审批权。动态调整并持续调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对重大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三是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对重点区域39个城市开展大气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对长江沿线有关城市派驻58个专家团队开展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启用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加大生态环保扶贫力度。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完成2019年定点扶贫年度任务。
第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组建7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及其监测科研中心。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长江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完成21项部门规章立改废。制修订9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三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对6个省(市)和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开展“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7起“一刀切”行为。
四是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对重点区域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交办涉气问题6.5万个。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6.29万件,罚款金额119.18亿元。开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
五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印发《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完成“十四五”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按月发布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较差城市名单,按季度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严肃查处干扰国控站点案件。举办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开展大型主题采访活动。举办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
七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成功举办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国合会2019年年会。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发布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牵头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工作。推动成立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积极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八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全国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互联网+监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任务。
九是持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安排532亿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加强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第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多次推进会,组建指导组,推动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和8个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部党组确定的整改措施已完成过半。
二是切实为基层减负。出台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20条举措。生态环境部印发文件和召开会议同比大幅减少。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区县监督频次、监督人员总数、地方进驻时间明显减少。
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生态环境部机关首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印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考核办法。分两轮完成对部分部机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的巡视。
四是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该怎么做”主题活动。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驻部纪检监察组坚守政治监督的职责定位,在坚持政治与业务结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
李干杰强调,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推进落实的结果,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奋力拼搏的结果。
李干杰指出,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们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主要体现为“六个坚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落实“六个做到”、坚持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实践证明,当前污染治理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应当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李干杰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当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同时,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李干杰指出,2020年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必须坚定必胜信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注重方式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坚持实事求是,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形做好工作安排部署,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增强忧患意识,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李干杰要求,2020年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十二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
二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非重点区域治污力度。
三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四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
五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开展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力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圆满成功。
六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在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启动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持续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七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历史遗留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完成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
八要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继续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
九要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做好国家空气、地表水、海洋监测网络的并行衔接。研究构建生态状况监测框架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十要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启动运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快速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
十一要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
十二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总工程师张波,以及部分老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驻部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部机关各部门、各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副司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部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13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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